在山东菏泽,一辆汽车用车头抵着孩子们的腿开出了一条路,你觉得这一行为是否算危险驾驶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此你怎么看
从这个行为可以断定,这个女司机在日常的驾驶过程当中肯定也是路霸一个,属于那种见空就想钻,见缝就想插的流氓司机。
对于这个判罚,我感觉有点偏轻了,从女司机的行为来看,她已经不属于简单的交通违规了,而是带有极大的危害性,这名女司机也过份相信了自己的技术,咱们不说你把孩子压坏了,单就碰倒一下不也很危险的吗。
所以说,我认为这名司机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她的行为并不比酒驾的危险差多少,而且还是主观上蔑视交通法规知法犯法,应当罪加一等,罚款扣分的同时予以拘留。即便不拘留,起码也要吊销她的驾驶证一年,最次也要扣6分,罚款1000元。
我不知道这个女司机脑壳里有啥,外面下着雨,孩子在路上穿梭通过,你坐在车里,难道就不能慢上那么一会儿吗?我们日常行驶在路上都要礼让行人,何况还是在校门口孩子们通过的高峰期,停车让行这是基本的礼数和驾驶素质。我们国家对于校内口的交通管理和要求一直都非常严格,在上学放学时一般都会设置限行,我想每一个司机都应该明白在学校门口的驾驶要求。
总而言之,这名女司机的行为不单纯是驾驶习惯的问题,更是一种公德素质的低劣体现。
天空中下着雨,路上行走着一群排好路队的小学生。而有这样一位女司机,根本无视过路的小学生,不仅没有停车等待,反而驾驶着轿车硬生生地在小学生中“挤”出一片“生天”。虽然最后交警对其依法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但是似乎这样的处罚对她来讲确实冤枉了一些。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因为她是“外星来的人”!这位女司机真的不清楚,尊老携幼是人类的美德!”当她驾驶着白色小轿车飞奔在路上时,此时此刻大脑一阵眩晕,思想顿时错位漂移,误以为自己还在驾驶着“挤蹭”牌宇宙飞船翱翔在浩瀚的星空中呢!
也正因为她是“外星来的人”!她胸怀着拯救人类的崇高抱负!一边误以为驾驶着“挤蹭”牌飞船,一边在苦苦思索着如何启动第一步计划,而忽略了停车去等待一群幼小的生灵在排队过马路。
恰恰因为她是“外星来的人”!她对于地球人所说的: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可笑口号”漠然视之。因为她的“挤蹭”牌宇宙飞船是想停就停、想动就动的“全自动”。
这也同时能完美解释这位女司机的动机了:她是如何拿到的驾照、难道不知道校门口慢行礼让是一种素质与修养吗?看她这样子熟练的“蹭挤”开小学生路队,可以猜测这并不是初犯!为什么要这样做?唯一的理由就是她得到的利益远远大于处罚的代价。才会让她熟视无睹地“挤蹭”开路。
对于交警部门开出的罚单: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对她而言,真的是太轻太轻了!像这种肆无忌惮地践踏社会公知的“外星人”,人类真的要给她一次狠狠地教训,才会让她清楚自己此时并不在“外星球”上过着她呼风唤雨的“外星人生”!
从这位女司机当天的行为可以看出,她平时候也是霸道惯了,属于那种见缝插针的,只要有缝隙我就钻;想想在你前面的不是树桩啊,那是孩子,那是弱小的生命,而你却用钢铁之车头抵着他们前行,难道这样有路走了你才心安吗?
这位女司机你到底是有多着急啊?是准备赶着上太空吗?哪怕你在怎么着急难道就不能够等几分钟吗?当天是下雨天,哪怕你操控得再好,如果出现一个万一,那么这个责任你能够担得起吗?你这是对于生命的漠视。
相信家长们看到这一幕心里是非常难受的,而且这位还是一位老师,请问你这样对待学生的做法你心里不会难受?良心何在呢?还是一名称职的老师吗?
她的这种行为我个人认为是属于危险驾驶,并且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可惜她受到惩罚很“轻松”,罚款50元,扣3分,而之后她更是出来落泪道歉,我想问当初你用车头抵着小孩子腿过马路的时候,怎么就不想想他们安全呢?早知道今日何必当初。
感谢各位读者朋友的阅读,大家对于这位女司机用车头抵着孩子腿过马路怎么看?对于她这样含泪道歉你会接受吗?
汽车抵着孩子们的腿行驶,这不是危险驾驶罪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孩子们放学了,集体过马路,无良司机不停车不礼让,直接往前开,孩子们人挤人过马路没法躲开汽车,胆大包天的混蛋司机竟然用车头顶开学生,在人群中顶开一条通道,然后扬长而去。
天下着雨,路还滑,孩子们有打伞、有穿雨衣视线不清,艰难前行。
做为人,但分有一点点人性,能忍心用汽车顶孩子?把孩子们置于巨大的危险之中吗?!
从网上看到司机是一名女教师,看来别让她教学生了,甭说师德了,连起码的人性都缺失的人能教书育人?
对幼小的孩子宝贵的生命都不在乎的人,自私自利到了极点的人,没有一丁点儿爱心的人,用那冷冰冰的湿漉漉的车头顶蹭着规规矩矩排队过马路的孩子,这个人是冷血动物吗?
老天保佑没有孩子滑倒,老天保佑冷血动物没把油门当刹车。
看着视频笔者胆战心惊,甭说汽车不可以冲蹭成群结队的孩子们过马路,就是骑自行车的人,走路的人也应该礼让孩子们过马路啊!
这个女教师难不成是四六不懂的浑人?难不成是昆山龙哥再世?昆山龙哥变道顶撞的也不过是壮汉的电动车,您比龙哥还威武?直接奔成群的孩子去了。
每每看到国外汽车遇孩子过马路,各个方向的汽车远远的停下,那汽车绝不会缓缓向前蠕动,而是死死的停住,待孩子们全部安全的过了马路,再仔细观察确定没有问题了,才启动汽车缓缓前行。
我们文明的礼仪之邦国度的司机,为何在汽车文明来临后变得如此粗鄙?马路上撞人逃逸,那人受伤无力爬起,看见的司机绕行,没看见的司机直接就轧过去了。
有志愿者在夜晚拦截会车不关远光灯的车辆,被拦截司机下车就骂,说我全险撞人我赔,你们管着吗?
志愿者好言劝说无效,几个人押住该司机逼其看自己车的大灯,那远光大灯只一会儿功夫就晃的该司机眼睛生疼,什么都看不见了,连连求饶。志愿者借机大声斥责该司机:你的远光大灯晃的对面司机看不见,能不出事故吗?
待该司机知错了,让其休息一段时间眼睛恢复好后放行。
志愿者都是20多岁的小伙子,看得笔者钦佩之至,连连叫好!
车祸猛如虎,血淋淋的惨烈事故怎么就不能使某些人警醒呢? 难道他们真是冷血动物吗?没办法,对待冷血动物就得重罚!可是那交规就定了不礼让行人过马路扣3分,罚50元。该女司机也是这么处理的。
这么轻的处罚根本就不能震慑后来违章者。
没办法,只能对该女司机进行道德谴责了。
听说高铁上继占座男后又出现了一个占座女,与那占座男如出一辙,甚或比占座男还嚣张。
没办法,谁让那占座男成功的耍弄了所有人呢。占座男的成功,带出来一个占座女。
顶蹭孩子们的女司机能带出来什么呢?
细思极恐。
这么说吧,教师里面也就算她最优秀了,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位女车主还是一位老师,所谓的为人师表何在?礼让行人又体现在哪里?就如上面问题上所说的,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把学生撞到了,造成二次伤害怎么办?
先看看事情是如何发生的,就在9月18日下午,山东菏泽一学校门口,天正下着雨,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此路过,驾驶人不但没有礼让过往学生,反而硬是用车头抵着孩子们的腿,生生蹭出了一条路。
经调查,驾车的为张姓女子(22岁,持有c1驾驶证),系该车车主。事发时间为当天下午两点多,学生上学时。虽然后来也发表了道歉,并且受到了扣3分和罚款50元的惩罚。
从网上传出的视频可以看出,女司机那何止是霸气,简直就不把生命安全当成事,该过的还是要过,你必须让我的车,而不是我的车让你的人,这属于完全没有素质的做法。
前段时间爆出的高铁霸座男和霸座女,这都是属于一种行为,从文化程度上来看,不外乎也是博士,现在又是一位老师,可以看出总有一些人顶着光鲜亮丽的身份,却素质低下。
在这里要澄清一下,我并不是侮辱教师和博士身份的人,我只是指个别的人,基本上教师还是祖国的园丁,让人尊重的,这样的事例也不少,基本上报道都有。
说得有点远了,说回来这样的情况,这么说吧,可能女车主本身也是孩子的妈妈,从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车主可能着急赶时间,但这一会的时间就能比得上生命的安全吗?
好比如礼让斑马线,这是车主一直议论的话题,礼让行人到底该不该取消?这毫不夸张地说就涉及到了个人素质的问题了,之前是法律是没有规定需要礼让行人的,后来才颁布的,如果不礼让行人的话,那么直接扣3分罚款200。
正因为出现了这样的制度,那么横冲直撞的现象就减少了很多,当然这样是两方面的事情,如果行人闯红灯,那么也无济于事,这是相对应的。
本身在学校路段,是不是应该设置一个红绿灯,人流量较大的地方都应该存在这样的交通设备,另一方面在下雨天的时候,车主是否应当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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