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牌封闭货车限行规定
2024年北京本地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具体限行措施如下: 1、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限行; 2、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0月6日限行; 3、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自2024年10月7日至2024年1月5日限行; 4、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自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4月5日,限行。扩展资料: 1、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新能源货车受不受货车限行的限制
国家是支持纯电动新能源货车的,很多大型城市,例如:深圳、成都、天津已放开路权,不受货车限行政策,北京上海一线城市也在陆续出台推进新能源货车普及,例如北京就推行至2024年年底前,持市内通行证企业,纯电动新能源货车需占比90%。否则不予更换通行证。
新能源货车高峰期(早7~9点,晚4~7点)比燃油货车(有证车辆)增加一小时运营时间。
上海新能源货车限行规则
2024年5月7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为便利货运车辆通行,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
截止到2024年年底,我国已有上海、深圳、天津、西安、合肥、太原等17个城市对新能源物流车开放了路权,部分城市仍然没有发文放宽新能源物流车通行条件。此次,13个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原则上不得限行,将为新能源物流车在全国的畅行提供政策背书。
在此之前,上海市规定,本市货运车辆在周一至周五的07:00-20:00不能进入限行区域。外地货运车辆7:00-20:00在限行区域禁止通行。
但持有上海市通行证的纯电动货车不受限制,除了在设有“禁止货运车通行”禁令标志的道路(含高架道路)。
漯河货车限行规定
一、货运车辆禁行管理规定
(一)禁行车辆类型。
Ⅰ类:重型、中型载货汽车(车长≥6000毫米或者总质量≥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挂车、工程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
Ⅱ类: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Ⅲ类: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货运车辆。
(二)禁行区域。
东山路(龙江路至樟江路)以西、樟江路(东山路至白云山路)以北、白云山路(樟江路至漯舞路)以东、漯舞路(白云山路至S222西环)以北、S222西环(漯舞路至S325)以东、S325(S222西环至白云山路)以南、白云山路(淞江路至龙江路)以东、龙江路(白云山路至东山路)以南形成的合围区域。
禁行区域不包含高速公路及区域边界道路、路段。
(三)禁行时段。
禁行区域内,Ⅰ类、Ⅱ类车辆每日6时至22时禁行;Ⅲ类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
(四)临时通行管理规定。
因企业生产、市民生活需要,货运车辆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通行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通行证(码),并严格按照电子通行证(码)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绕行路线
过境货运车辆可绕行西环(S222开遂线)、S323(漯舞路)、南环(樟江路)、东环(东山路)、龙江路、S325(淞江路段)。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我市有关货运车辆禁行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