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摩托车限行规定
禁行规定:
1、禁止本市市区三轮摩托车(军用车辆、警用车辆和执法单位车辆除外)每日6时至晚上22时在本市利民路以北、天门山路以南、弋江北路以西、长江以东的区域内道路上行驶(不含上述路段)。【参照市政府27号令】
2、禁止悬挂非本市市区号牌的摩托车在本市利民路以北、天门山路以南、弋江北路以西、长江以东的区域内道路上行驶(不含上述路段)。
3、悬挂非本市市区号牌的摩托车因临时过境或短期进入禁行区域的,实行临时通行管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外地摩托车过境通行证》,按照核定的时间、线路进入市区道路行驶,有效期拾天。
行驶规定:
摩托车应当在慢速机动车道行驶,行驶不得超过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城市道路上,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三轮摩托车最高时速为30公里;
2、二轮摩托车在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最高时速为40公里;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最高时速为30公里;
3、轻便摩托车的最高时速为30公里。
芜湖禁摩范围
一、外地牌照摩托车骑行禁区管理范围
芜湖市对非本市牌照二轮摩托车实行禁区管理,禁区范围如下,北侧:齐落山路—九华路—万春西路;东侧:徽州大道—北京东路—中江大道;南侧:峨山路;西侧:长江中路—长江南路,形成的环形区域以内道路(含长江中路至长江南路一线)。并在齐落山路、九华路、万春西路等路口设置了65块禁区禁令标志,明确指引车辆绕行,不得驶入禁区范围。市区往无为市方向可以从长江大桥过江至通江大道路线通行。
二、摩托车上牌
1、芜湖市政府规定登记芜湖市区摩托车号牌需为户籍地是芜湖市市区的居民,且每人名下只能有一辆摩托车。
2、外地户籍在无为办理摩托车上牌业务:限牌城市的户籍在无为要有房产证或一年以上在无为的社保缴纳证和无为的居住证,方可在无为办理摩托车上牌。非限牌城市的户籍,持有无为的居住证,就可以在无为办理摩托车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