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口医院附近限号吗
关于秦皇岛港口医院附近,限号这个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首先秦皇岛港口医院在海港区海滨路,属于秦皇岛的主城区是在限号范围之内的,现在秦皇岛的限行政策是从7月4号到9月30号,工作日早上7点到晚上7点,节假日除外,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与京津保持一致。
唐山海港开发区限号规定
2024年8月26日0时至9月4日24时期间,实施机动车(含临时车牌车辆)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单双号限行期间,市中心区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2024年8月26日0时至9月4日24时,市中心区,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城区,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重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含持有通行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唐山:8月31日至9月4日单双号限行每日7时至19时市中心区公交车免费 2024年8月31日0时至9月4日24时,市中心区,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城区,每天7时至19时,对非营运小型汽车、摩托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包括临时车牌、外地车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
4.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用作业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中心区范围是: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小型汽车包括:小型客车、微型客车、轻型货车、微型货车、大型轿车。 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车辆如何处罚? 1.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9条第2项,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 2.同一天内,同一辆被限行机动车,如多次违反限行规定出行,交警部门将根据查获的情况,以4小时为间隔,进行连续处罚。
双月湾五一限行吗
限行
“五一”节假(4月29日至5月3日)期间,省内游、周边游或成为主流。据前期研判,届时前往我县巽寮湾、双月湾、海龟湾滨海旅游景区的车流量将剧增,为确保“五一”期间惠东滨海旅游景区道路交通畅通、秩序良好,惠东交警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限行提示
1.“五一”节假期,对进入巽寮、平海、港口滨海旅游景区(含巽寮湾、双月湾、海龟湾)道路的7座及以下非惠州籍机动车不实施限行措施;
2.“五一”节假期,每天9时至21时禁止所有1.7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巽寮、平海、港口辖区道路内通行。限行区域包括:县道X210线8km-42km(巽寮赤砂高速出口至港口沙咀尾);县道X213线1km-35km(稔山大埔屯中海油站至港口海龟湾)以及其他道路。
双月湾五一是限行的,双月湾限行时间:
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暑期双休日,当天 9时至21时实行限行措施。
二、限行区域及道路
所有1.9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限行时间禁止在限行区域内行驶。
(一)限行区域
巽寮、双月湾、平海、港口辖区所有区域。
2024年6月东莞对外地轿车限行吗
东莞对外地车牌没有限行规定,部分路段仅限行非莞籍载货货车,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限行措施吧!
为优化大城区交通组织,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决定自2024年8月25日起,对大城区部分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1.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国道—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20:00禁止非本市籍载货汽车通行。
3.环城东路—环城南路—环城西路—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滨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龙樟路—环城东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边界道路)和东莞大道每天 7:00-20: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4.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大公路—连马路—X983县道—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每天7:00-9:00、16: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5.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立交),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立交)路段,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环卫、园林绿化、路桥等市政养护)等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新能源牌照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8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5日。由市公安局颁布,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